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3 年 3 月 10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江门市堤西路88号行政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陈小姐 0750—3871263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
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平方米)
用途
建成年份
备注
1
刘均和、刘雪坤
房屋所有权
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步楼前坊三巷33号
111.27(房屋)
住宅
1971年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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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