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重点有螺地带和高危环境

到2025年,全省82%的血吸虫病流行县(市、区)达到消除标准;到2028年,所有血吸虫病流行县(市、区)达到消除标准...


我省到2028年所有血吸虫病流行县达到消除标准

安徽商报

张春雨

2023-08-29 15:53:50

到2025年,全省82%的血吸虫病流行县(市、区)达到消除标准;到2028年,所有血吸虫病流行县(市、区)达到消除标准。8月28日,安徽省卫健委、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科技厅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安徽省加快实现消除血吸虫病目标实施方案(2023—2030年)》(以下称《方案》),我省以传染源控制为主、强化重点环境钉螺控制的综合防治策略,精准防治,并建立健全敏感、有效的血吸虫病监测体系,加快消除血吸虫病,并在2030年维护稳固血吸虫病消除状态。

全省尚存钉螺面积2.66亿㎡

我省曾是我国血吸虫病危害最严重的省份之一,主要流行于长江两岸、皖南山区以及高邮湖畔的9个市50个县(市、区)。

七十多年来,经过不懈努力,我省血防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截至2022年底,全省所有流行县(市、区)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及以上标准,44%的流行县(市、区)达到了消除标准。但目前血防工作仍面临诸多挑战,防治成果比较脆弱。

据介绍,全省范围内28个流行县(市、区)、224个乡(镇、街道)、1517个流行村/居委会尚未达到消除标准;部分流行区牛、羊等家畜传染源控制还不够彻底,淘汰后复养的现象依然存在,封洲禁牧等传染源控制难度大,同时部分地区野生动物作为传染源的作用逐步凸显,综合防控措施稍有松懈,疫情便会卷土重来;全省尚存钉螺面积2.66亿平方米。钉螺是血吸虫非常重要的中间宿主。

分阶段稳固血吸虫病消除状态

在血吸虫病的防治过程中,我省将分阶段分解任务目标。

2023~2025年为攻坚期,到2025年,全省82%的血吸虫病流行县(市、区)达到消除标准;2026~2028年为冲刺期,到2028年,所有血吸虫病流行县(市、区)达到消除标准;2029~2030年为巩固期,到2030年,巩固消除成果,完成消除血吸虫病考核验收,维持稳固血吸虫病消除状态。

最终实现全省所有血吸虫病流行县(市、区)达到消除标准,建立健全敏感、有效的血吸虫病监测体系,持续稳固血吸虫病消除状态。

引江济淮沿线开展钉螺监测排查

防治过程中,在未达到消除目标地区,强化人群查治和病例管理,开展人群血吸虫病筛查、治疗,对晚期血吸虫病病人进行救治。有螺地带禁牧、家畜圈养、家畜查治等措施。压缩全省内陆环境钉螺面积,降低钉螺密度,消除传播风险环境。

在达到消除目标地区则加强传播风险因素监测,开展流动人群、外来家畜等输入性传染源监测,加强输入性钉螺监测。在引江济淮沿线等潜在传播风险地区,开展钉螺输入或扩散、病例和病畜输入等血吸虫病传播风险因素监测及排查,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水平。

《方案》要求同时实施综合控制钉螺行动,确定重点有螺地带和高危环境,实施药物喷洒、浸杀、地膜覆盖等灭螺措施。到2028年重点有螺环境灭螺覆盖率达到100%。

相关地区实施河流(湖泊)综合治理改造工程,采取硬化护坡、抬洲降滩、改造涵闸等措施,控制钉螺扩散,压缩钉螺面积,到2028年有螺通江河道治理覆盖率、抑螺防病林草覆盖率均达到95%及以上,到2030年持续改善。

多种措施帮扶晚期血吸虫病病人

在防治过程中,我省将开展水上作业等人群血吸虫病筛查,开展牛、羊等家畜的血吸虫病筛查,到2028年人群血检阳性者粪检受检率、家畜血吸虫病筛查率达到95%及以上。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替代养殖,减少患病家畜粪便污染环境。

根据《方案》,我省将采取多种措施帮扶血吸虫病病人,完善晚期血吸虫病健康档案建设,规范开展晚期血吸虫病病人治疗。对发现的血吸虫病病例,按照“一人一档”建立个人档案,开展复诊复治、病例随访等精准化管理,到2028年晚期血吸虫病病人救治率、血吸虫病病人随访率均达到95%及以上,到2030年持续改善。

此外,我省将实施监测预警响应行动,开展人群、家畜血吸虫病疫情监测及螺情监测,建设血吸虫病智慧化多点触发监测预警系统,综合分析研判传播风险,到2028年风险处置率达到100%,到2030年巩固维持。(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汪漪)

到2025年,全省82%的血吸虫病流行县(市、区)达到消除标准;到2028年,所有血吸虫病流行县(市、区)达到消除标准。8月28日,安徽省卫健委、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科技厅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安徽省加快实现消除血吸虫病目标实施方案(2023—2030年)》(以下称《方案》),我省以传染源控制为主、强化重点环境钉螺控制的综合防治策略,精准防治,并建立健全敏感、有效的血吸虫病监测体系,加快消除血吸虫病,并在2030年维护稳固血吸虫病消除状态。全省尚存钉螺面积2.66亿㎡我省曾是我国血吸虫病危害最严重的省份之一,主要流行于长江两岸、皖南山区以及高邮湖畔的9个市50个县(市、区)。七十多年来,经过不懈努力,我省血防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截至2022年底,全省所有流行县(市、区)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及以上标准,44%的流行县(市、区)达到了消除标准。但目前血防工作仍面临诸多挑战,防治成果比较脆弱。据介绍,全省范围内28个流行县(市、区)、224个乡(镇、街道)、1517个流行村/居委会尚未达到消除标准;部分流行区牛、羊等家畜传染源控制还不够彻底,淘汰后复养的现象依然存在,封洲禁牧等传染源控制难度大,同时部分地区野生动物作为传染源的作用逐步凸显,综合防控措施稍有松懈,疫情便会卷土重来;全省尚存钉螺面积2.66亿平方米。钉螺是血吸虫非常重要的中间宿主。分阶段稳固血吸虫病消除状态在血吸虫病的防治过程中,我省将分阶段分解任务目标。2023~2025年为攻坚期,到2025年,全省82%的血吸虫病流行县(市、区)达到消除标准;2026~2028年为冲刺期,到2028年,所有血吸虫病流行县(市、区)达到消除标准;2029~2030年为巩固期,到2030年,巩固消除成果,完成消除血吸虫病考核验收,维持稳固血吸虫病消除状态。最终实现全省所有血吸虫病流行县(市、区)达到消除标准,建立健全敏感、有效的血吸虫病监测体系,持续稳固血吸虫病消除状态。引江济淮沿线开展钉螺监测排查防治过程中,在未达到消除目标地区,强化人群查治和病例管理,开展人群血吸虫病筛查、治疗,对晚期血吸虫病病人进行救治。有螺地带禁牧、家畜圈养、家畜查治等措施。压缩全省内陆环境钉螺面积,降低钉螺密度,消除传播风险环境。在达到消除目标地区则加强传播风险因素监测,开展流动人群、外来家畜等输入性传染源监测,加强输入性钉螺监测。在引江济淮沿线等潜在传播风险地区,开展钉螺输入或扩散、病例和病畜输入等血吸虫病传播风险因素监测及排查,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水平。《方案》要求同时实施综合控制钉螺行动,确定重点有螺地带和高危环境,实施药物喷洒、浸杀、地膜覆盖等灭螺措施。到2028年重点有螺环境灭螺覆盖率达到100%。相关地区实施河流(湖泊)综合治理改造工程,采取硬化护坡、抬洲降滩、改造涵闸等措施,控制钉螺扩散,压缩钉螺面积,到2028年有螺通江河道治理覆盖率、抑螺防病林草覆盖率均达到95%及以上,到2030年持续改善。多种措施帮扶晚期血吸虫病病人在防治过程中,我省将开展水上作业等人群血吸虫病筛查,开展牛、羊等家畜的血吸虫病筛查,到2028年人群血检阳性者粪检受检率、家畜血吸虫病筛查率达到95%及以上。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替代养殖,减少患病家畜粪便污染环境。根据《方案》,我省将采取多种措施帮扶血吸虫病病人,完善晚期血吸虫病健康档案建设,规范开展晚期血吸虫病病人治疗。对发现的血吸虫病病例,按照“一人一档”建立个人档案,开展复诊复治、病例随访等精准化管理,到2028年晚期血吸虫病病人救治率、血吸虫病病人随访率均达到95%及以上,到2030年持续改善。此外,我省将实施监测预警响应行动,开展人群、家畜血吸虫病疫情监测及螺情监测,建设血吸虫病智慧化多点触发监测预警系统,综合分析研判传播风险,到2028年风险处置率达到100%,到2030年巩固维持。(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汪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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