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期审理的数起交通事故案件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当前,我国已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进入新发展阶...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当前,我国已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进入新发展阶段,迫切要求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作为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人民法院在承担起调解、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努力深入乡村、社区、企业、校园开展普法,付出了踏踏实实的努力,也取得了扎扎实实的效果。12月4日,我们特别邀请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院长高志强、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院长钱惠彬、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政治部主任路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周欣就人民法院普法话题与人民法院报评论员屠少萌进行探讨交流,敬请关注。

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院长 高志强

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院长 钱惠彬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政治部主任 路光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周 欣

普法进乡村

屠少萌:根据2021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布的数据,我国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0979万人,占36.11%,因此农村是普法的重要阵地。请问巩义法院在农村普法的主要形式是什么?

高志强:主要是以案普法,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以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比如去年9月,我们就曾到米河镇半个店村委巡回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村民通过旁听案件办理的过程,真切感受到了民间借贷的风险。庭审后我们趁热打铁进行普法,从借条怎么打、借款的诉讼时效等群众关切的问题出发,现场科普了关于民间借贷的一系列法律知识,村民们都感到很受用。

除了以案普法,我们也会到附近人流量大的村镇集市上开展普法宣传;利用农闲时间,邀请乡村干部、村民代表到法院体验智慧化法院,宣传我们的“三田留余”调解经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举措、进行法律典型问题集中培训等,由其再回村发挥“传帮带”作用,从而使村民逐步具备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

屠少萌:去乡村普法,法官们一般会用什么样的语言把法律说明白?

高志强:我们要求法官会说“两话”。一是说“土话”,就是说家常话、家乡话、接地气的话,说老百姓能听懂的话,这样才有亲和力、感染力。二是说“行话”,办理案件说情说理更要说法,法是本,要以法说事。

屠少萌:除了开展以案普法之外,我看到巩义法院还下乡村给老百姓做道路交通安全普法讲座。这是因为在办案中发现了问题吗?这次普法效果怎么样?法院还下乡村举办过其他主题的讲座吗?

高志强:我们城区法庭主审道路交通相关案件。我市大峪沟镇一带地势高低起伏,道路崎岖险峻,摩托车作为当地常用出行工具数量庞大;另一方面该镇有大型煤矿企业,附近道路会经常有大型货车行驶,因此极易出现道路交通事故。根据近期审理的数起交通事故案件,今年6月9日,城区法庭到大峪沟镇桥沟村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普法讲座。庭长孙艳丹以办理的数件摩托车交通事故案件为例,为村民们讲述了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安全驾驶知识,提醒大家自觉杜绝酒驾。酒驾引起的死伤惨案以及巨额治疗费用大大触动了村民。9月,我们还就此向大峪沟镇人民政府送达了司法建议书。

我们还下乡开展过关爱妇女主题讲座,宣传过反家暴理念,科普过涉农村集体土地的法律法规等等。各类法治教育“公开课”提高了广大乡村群众的法律意识,也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屠少萌:我看到巩义法院下乡村好像不仅仅是普法,还有河南巩义的地域文化中传承下来的一些优秀品质,刚才您提到了“三田留余”调解经验,请问什么是“三田留余”?宣传“三田留余”取得了什么效果呢?

高志强:经过对案件的研判,我们发现产生家事纠纷的原因多是“情、孝、义”观念缺失,产生经济纠纷的原因多是“礼、让、和”意识淡漠,故以此为突破口,将当地广为流传、群众熟知的田氏三兄弟“尊父遗言为孝、兄弟和睦为义”的“三田孝义”文化和当地流传的“留有余,让巧于天,让禄于国,让财于民,让福于后”的“留余”思想相结合,推出“三田留余”工作法,成立了“三田留余”诉调对接工作站,将“情孝义”“和为贵”理念贯穿到矛盾纠纷调处全过程,取得了良好效果,赢得群众称赞。自2019年推行“三田留余”调解工作法并在下乡普法时推广以来,我院诉讼增量大幅下降。

普法进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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