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大赛由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主办

听见歌声,看见你——我爱新重庆2023网络歌手大赛启动---为助力新重庆思想文化建设,讴歌新时代、唱响新重庆、发...


  为助力新重庆思想文化建设,讴歌新时代、唱响新重庆、发现好声音,用音乐传递文化之美、潮流之美、青春之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近日,我爱新重庆2023网络歌手大赛正式启动。

  本次大赛由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主办,重庆卫视、第1眼新闻主办,重庆市音乐家协会、重庆市群众艺术馆、重庆市流行音乐协会、重庆文艺网等协办。大赛面向全社会征集歌手,紧扣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主题主线,创作、传唱契合时代精神,思想精深、艺术精湛的音乐作品,发掘音乐人才,不断繁荣新时代新重庆文化事业,增强文化自信。

  即日起至11月30日,参赛选手可下载“第1眼新闻”APP,进入“卫视”专区,打开“我爱新重庆2023网络歌手大赛”报名页面,完成实名认证,上传参赛演唱视频作品及个人资料。参赛视频为参赛选手演唱视频,长度不少于1分钟。须为一镜式录制,演唱部分不允许剪辑。演唱曲目伴奏自选,伴奏请勿带原唱,也可以选择清唱或乐器弹唱。采取竖屏拍摄,半身或全身出镜,展现个人风采及真实演唱状态。参赛视频需为原生视频,不得对声音进行任何美化、加工处理,一旦鉴定为修音处理直接取消参赛资格。

  参赛作品内容及表演应积极向上,旋律优美大气,曲风时尚昂扬,形式不拘一格,充满正能量。格式可为MP4(推荐格式)、WMV、MOV、AVI、MPEG等,大小不超过100M,电平小于等于-6dB,瞬间不超过 0dB。视频不可添加水印标识,不得插入任何商业广告。参赛视频为一首完整歌曲演唱视频。

  参赛选手须遵纪守法,不得有影响比赛公平、公正的不正当行为,违者将取消参赛资格或取消获奖名次;参赛过程中的所有图片、视频资料的使用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对参赛歌手表演享有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权、广播权、放映权、录音录像权、复制发行录音录像制品权等版权性权利;组委会有权无偿使用参赛歌手的肖像和姓名进行推广,获奖选手有义务参加组委会组织安排的颁奖仪式演出;本次大赛报名、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选手往返交通、食宿、保险等费用自理。

  12月1日-12月31日,将进行比赛及颁奖环节。比赛分为初赛、半决赛、总决赛三个阶段,不做唱法分组,美声、民族、流行皆可。本次大赛奖项设置年度冠军1名(奖金 30000元),年度亚军1名(奖金20000元),年度季军1名(奖金10000元),年度最佳人气歌手1名(奖金10000元),十佳网络歌手10名(奖金各 2000元),优秀歌手100名。

  获奖选手有机会登上川渝春晚、元宵晚会及重庆卫视众多活动、晚会舞台。同时,重庆卫视启动“原创音乐孵化计划”,对获奖选手进行个人IP打造,邀请获奖选手参与音乐直播、音乐节、音乐会等活动。更多详情可拨打电话:张海燕(023)68037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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