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容院做护理却患上皮肤病 南昌县一美容店遭投诉...
中国江西网讯 赵永辉 记者沈冠楠报道:在南昌县莲安北路的怡媛美容店做了脸部护理,当天傍晚面部便出现了红肿瘙痒,前往医院被诊断出患上“接触性皮炎”,近日,中国江西网记者接到南昌县居民胡女士投诉,拿到医院结果后,胡女士找到美容店讨说法,要求赔偿却被拒绝。
“怡媛”不“怡”,一消费者使用该店产品后患上皮肤病
胡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在县城莲安北路的“怡媛美容店”花了1200元办理了一张脸部美容护理卡,当天就在美容店做了脸部护理及鼻子黑头的美容保养,傍晚脸上即出现轻微红肿和骚痒症状,第二天找到美容店咨询,店员告知这是脸部护理后的正常现象,等肌肤适应后红肿骚痒就会消退。
可3天后,胡女士脸部的肿痒症状却越来越严重了,于是,她让美容店派人一同前往省皮肤医院诊治,医生诊断结果为“接触性皮炎”,属外因皮肤过敏。
之后,胡女士拿着医院结果找美容店讨要说法,认为是美容店对其容颜和身心造成了严重损害,要求美容店承担其治疗费、务工费和精神损失共计5000元赔偿,并全额退卡。可美容店认为美容产品属正规产品,胡女士自身属于过敏性的肤质,不应承担责任,只同意支付胡女士的脸部过敏治疗费。
调解:美容店赔偿1600元并全额退卡
接到投诉后,中国江西网记者将此事反映给南昌县消费者协会。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对投诉情况作了详细了解,经调查,该美容店办理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给消费者使用的护肤产品,外包装上标有卫生许可证号、生产许可证号等商品信息,属正规化妆品。消协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于8月31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由“怡媛美容店”一次性支付胡女士美容所造成的治疗费、务工和精神补偿费1600元,退回在该店办的美容卡1200元,合计2800元。调解完毕消费者收到款项后双方互不追究责任,消费者对此调解结果深表满意。
南昌县消费者协会针对消费者因美容产生的消费纠纷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要慎重,最好选择知名品牌,仔细查阅产品的外包装是否标有卫生许可证号、生产许可证号及生产厂家的执行标准号,判定所购化妆品的性质、成分及用途是否适合自己再购买。到美容机构接受服务,最好选择专业整形或大型医院开设的整形美容或医学美容科。遇到消费纠纷要有维权意识,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向12315或消费者协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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