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县农业局:请公开把有机肥公开招标改成单一来源采购的内幕...
1、公开招标转为单一采购来源农业局有开过内部会议,局里根本没有通过,可是变成单一采购来源当天上午已经挂网公示,请问田华局长、薛彬书记是否私下同意分管副局长郑云晓先斩后奏?
2、会议过程中安徽有机肥厂家已经火车皮装车了,第二天就到了麻阳,郑云晓副局长就通知各乡镇领肥料,凭的是什么?用中权利?利益驱使?
3、据说当时公示期内有企业为此招标为某企业订做门槛已经向纪委提效异议,为什么不中止?
4、即便是单一采购来源认定了,为什么公示期截止3月5日,而3月4日高村镇陶伊村就收到了有机肥?这是什么合法合规合程序?
5、单一来源之事向市里也是先斩后奏,结果市里没批,为什么现在郑局长还在通知各乡镇领肥料?
6、这么不合规的招标程序没走完的,已经实施快完了,由谁买单?
7、这个肥料究竟有多大的利益链?局长田华、书记薛彬,分管副局长郑云晓请向人民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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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县委网信办
网友:
你好!帖文中反映的问题已转交农业局调查处理。敬请留意近期回复。
麻阳县委网信办
2018-04-25 09: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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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县委网信办
关于“麻阳县农业局有机肥公开招标严重欺炸投标人”、“麻阳县农业局:请公开把有机肥公开招标改成单一来源采购的内幕”、“请怀化市委巡视组严查麻阳农业局有机肥公开招标的腐败”的回复
一、2017年我县为全国柑橘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示范县,根据项目要求和实施方案,需采购柑桔配方肥1100吨、堆沤肥8000吨、商品有机肥1200吨。商品有机肥由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采购,通过竟谈的采购方式于2018年2月6日采购完毕。
二、配方肥由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采购,堆沤肥由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代理采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两家代理公司分别同时公开招标挂网了3次。
2018年1月15日第一次挂网,2018年1月22日终止公告。公告期内配方肥只有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报名,堆沤肥只有麻阳蓝凤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一家报名。
2018年1月22日第二次挂网,投标人资格进行调整,降低条件:2018年1月29日终止公告,公告期内配方肥只有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报名,堆沤肥只有麻阳蓝凤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一家报名。针对此情况,2018年2月6日通过市采购办抽取专家对公告进行第三方论证,专家口头提出修改意见,根据专家意见再一次降低投标人资格条件,配方肥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备生产采购货物所需资格的厂家,(2)肥料厂家近三年未发生产品抽检不合格情况。(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堆沤肥投标人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于2018年2月8日第三次挂网,2018年2月26日终止公告,公告期内配方肥还只有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报名,堆沤肥也只有麻阳蓝凤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一家报名。
三次挂网只有1家公司报名,且在此期间内没有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与代理公司及农业局联系、咨询。根据采购法相关规定转为单一来源采购,并通过市采购办抽取第三方专家论证同意转为单一来源采购。代理公司于2018年2月27日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挂网公告,公示期限:自2018年2月27日至2018年3月5日止。
三、2018年2月28日,农业局在小会议室召开了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转为单一来源采购。同时考虑,因转单一来源采购还需走挂网、市采购办审批、发售招投标文件、开标等程序,至少还需要20天以上(结果到4月12日才开标),为了不耽误农事季节和严重影响项目实施,同意在依法走单一来源采购的同时边组织项目实施。
四、关于单一来源采购挂网期间就开始要供应厂家发货进行项目实施,主要是出于无奈,一是麻阳柑桔施肥高峰期和春肥最佳施肥期是在2月份和3月份,时至2月底,肥料还没有到位,项目区村干部和很多桔农打电话催得很紧,如不及时组织实施将会造成项目无法实施并耽误桔农一年的生产。二是如不及时组织实施,项目将无法完成,此项目争取到麻阳来之不易,属国家级项目,并连续实施三年,如实施不好将被全省通报,并取消项目。三是要供应厂家发肥料是在确定单一来源采购后才通知的,因单一来源采购证明供应厂家已定,只是专家谈价问题。
五、关于贴中“据说当时公示期内有企业为此招标为某企业定做门槛已经向纪委提效异议,为何不中止?”的问题。
我局及时将配方肥整个公开招标情况向县纪委以书面回复形式做了汇报。
六、关于贴中“单一来源采购之事向市里也是先斩后奏,结果市里没批”的问题。
并非是先斩后奏,而是通过公开招标并挂网三次均只有一家企业报名,按采购法转为单一来源采购;也并非市里采购办没批,而是我局提供审批资料不全,按采购办要求,资料准备齐全后第二次报批时市采购办及时进行批复,同意单一来源采购。
七、项目涉及的所有采购都是按采购法依法依规进行。
麻阳苗族自治县农业局
2018年4月25日
2018-04-27 15:56:51
编辑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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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1577
麻阳农业局有针对前款本人反应作出了回复,现本人就针对回复对照相关法律有如下反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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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