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4·20”芦山地震灾区爱国卫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爱卫会、卫生局,省爱卫会委员单位,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
现将《四川省“4�20”芦山地震灾区爱国卫生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四川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13年4月21日
四川省“4�20”芦山地震灾区爱国卫生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4�20”芦山地震灾区爱国卫生工作,消除灾后疫病隐患,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确保地震灾后无大疫,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加强政府领导,部门相互配合,组织动员广大群众和志愿者,自己动手,改善环境,消除与控制疾病隐患和健康危害因素,群防群控疫病的发生与流行,保护群众身体健康。
二、重点工作
(一)环境综合整治。
1.清除灾后废墟的生活垃圾、污物、废弃杂物等,并进行卫生处理。有效解决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
2.重点做好易腐败物、家禽家畜尸体和生活垃圾、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
3.组织开展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室内外环境、特别要对人群聚集区、群众安置点的环境进行大清理、大扫除,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保障周边环境清洁卫生。消除“四害”孳生、栖息场所。
4.做好垃圾临时处置点设置、简易厕所建设,集中收集与卫生处理生活垃圾和人畜粪便。
(二)科学规范消杀。
1.及时组织专业队伍开展全覆盖环境消毒和老鼠、虫媒消杀工作。
2.开展群众、自愿者消杀队伍人员技术培训,组织群众,依靠群众,指导群众,科学规范开展环境消毒消杀工作。
3.重点抓好群众安置点、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厕所及周边环境等消杀,做到不留死角。严控“四害”密度,严防鼠传和虫媒疾病发生与流行。
(三)防病宣传教育。
1.组织编印宣传画、传单、折页等形式的灾后卫生防病知识与技能宣传品,及时送往地震灾区广泛张贴宣传。
2.向地震灾区提供广播、电视专题系列专家访谈节目和文字材料,为灾区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提供素材。
3.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和志愿者深入灾区城乡,面对面向灾区群众传授卫生防病知识,增强群众防病意识和自我防范技能,保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4.发挥大众媒体、移动通讯等优势,连续、滚动刊登、播放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等健康生活知识,引导群众养成“勤洗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的卫生习惯。
(四)安置点卫生建设。
1.建立健全安置点环境卫生、爱国卫生工作等制度,落实专兼职卫生人员和管理制度。
2.协调相关部门,建设清洁水供应、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与处理,临时性卫生厕所等卫生基础设施。
3.落实安置点“五有四强化”措施,即有专业防疫队、有固定医疗站、有卫生厕所、有垃圾收集处、有清洁水供应点,强化发动群众参与、强化环境综合治理、强化健康促进与教育、强化爱国卫生检查评比。
(五)爱卫检查指导。
1.联合相关部门,对地震灾区爱国卫生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协调、帮助解决问题。
2.协调媒体,做好舆论监督和工作情况跟踪报道,广泛宣传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
三、阶段工作和目标
(一)安排部署阶段。
1.印发通知,安排部署地震灾区爱国卫生工作。
2.及时编印针对性强的防病保健知识宣传品。
3.起草《四川省“4�20”芦山地震灾区爱国卫生工作方案》,并印发各地实施。
4.组织力量制作宣传画、折页、墙报、专栏等宣传材料。
(二)全面实施阶段。
1.全力清除地震废墟、废弃物、生活垃圾、污物等,灾区环境脏乱差的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2.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重点搞好人群聚集区、公共场所、安置点及其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3.专业队伍和群众消杀相结合,做到哪里有污染,消杀工作就跟到哪里,不留空白。鼠传和虫媒疾病传播得到有效阻断。
4.对临时公厕、垃圾集中堆放处等重点进行消毒处理。
5.强化群众安置点饮用水集中式、分散式和应急供水的消毒和监督监测,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确保饮用水安全卫生。
6.全力抓好临时性集中供餐点加工环节的监管,防止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加强定型包装食品的执法监管工作,严控腐败变质和“三无”食品进入灾区,确保食品安全。
7.组织开展防病保健知识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把知识送到地震灾区城乡每一个社区、每一个安置点和每一个家庭和每一个群众手中,实现健康教育全覆盖。
8.大力推进安置点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做到每安置点有清洁卫生水、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临时卫生公厕等。
(三)巩固提升阶段。
1.进一步健全完善卫生管理制度,强化“五有四强化”措施,全面提升安置点公共卫生水平。
2.进一步深化安置点爱国卫生工作,组织群众,自己动手,定期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做到清洁卫生常态化。
3.进一步强化灾区健康促进与教育,定期在安置点集中开展防病知识宣传和健康促进活动,提高群众防病保健意识。
4.定期与不定期开展卫生检查活动,评选先进,激励后进,深化灾区环境卫生治理。
四、措施与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爱国卫生工作是灾后卫生防病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措施,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专人负责,狠抓落实,并提供人、财、物保障。
(二)相关部门分工合作。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级爱卫会认真履行职能,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承担并完成地震灾区爱国卫生工作。
(三)宣传动员全民参与。
组织和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和积极性,宣传发动灾区广大干部和群众共同参与,努力改善灾区环境卫生现状,为恢复重建和夺取灾后无大疫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建立联系会议制度。
定期与不定期召开部门联系会议,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部门协调和信息沟通,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五)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4�20”芦山地震灾区,实行爱国卫生“日报制度”。以市(州)为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汇总相关信息,每日16点前上报省爱卫办(见附表)。
信息上报工作始于2013年4月22日,16点前一并将信息员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上报省爱卫办。
五、联系方式
单位:省爱卫会办公室
地址:成都市上汪家拐街39号
联系人:孙莉
邮编:610041
电话/传真:028-86135719,手机:18980883125
电子邮箱: 329607414@qq.com该E-mail地址已受到防止垃圾邮件机器人的保护,您必须启用浏览器的Java Script才能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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