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介绍:关元朝律师,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委员会副主任,广州王幼柏律师团队副主任律师,广州电视台...
关元朝律师,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委员会副主任,广州王幼柏律师团队副主任律师,广州电视台经济与法频道《律战行动》特约嘉宾律师,专注于婚姻家事和财富传承领域研究。
余春娣,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广州王幼柏律师团队核心成员,有较为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经验,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
《牡丹亭》 有一句话:“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感情一旦动心了便容易深情,即使现在社会有很多快餐爱情,但是此生不换的爱情也不少,既然遇上了相爱的伴侣,那就好好守护,多一点相爱、少一点伤害。
作为一名专业的婚姻律师,经常会碰到很多事关男女情感纠缠的大小事,每次一开始接受咨询的时候,我们都会问清楚当事人是否一定要离婚,如果还有和好的可能性,我们也会让当事人考虑清楚。事实上,有相当一部分的离婚案件我们都成功调和,双方反而比以往更加恩爱。
根据我们的统计,近年来因婚外情、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的案件占了70%以上,剩余的离婚原因五花八门,有些是因为长期分居,有些是因为性格不合,有些是因为婆媳矛盾,而还有一种离婚的原因是“听妈妈的话”。
我们碰到过很多案件,有的明明双方有感情,但是在父母的干预下,被迫选择离婚;有的明明双方没有任何感情,但是在父母的干预下,选择结婚生子。我们称这种为“听妈妈的话”式离婚。
曾经有一个当事人,过来委托我们时,已经是准备第二次起诉离婚了,是父母陪着一起过来的。从谈话过程中了解到,女方比我的当事人(男方)大了整整十五岁,尽管如此,年龄阻挡不了他们相识相爱。后来结婚后,女方与婆婆之间的关系没有处理好,他夹在中间没有使用合适的方法处理,反而选择逃避。无奈在母亲的多次要求下,选择去法院起诉与女方离婚!在没有拿出十足感情破裂的证据以及女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予离婚。
如今到了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间,他父母又多次催促当事人尽快去法院起诉。后来我问了他本人的意见是否坚持要第二次起诉离婚,他态度仍然十分坚决!直至起诉后收到女方提供的答辩材料,女方依旧不同意离婚,声称双方之间的感情还十分深厚,并且提供了大量自第一次判决不离婚到最近的一些证据(包括双方之间的聊天记录、一起外出逛街看电影的照片、甚至一些夫妻生活的照片等等)。若不是知道他们正在进行第二次诉讼离婚,肯定会认为他们是一对彼此相爱,甚至是家庭十分幸福的小两口子。后来我致电男方询问具体情况,他一直含含糊糊地说证据是假的,但是我已经清楚知道,男方其实是不想离婚的,只是抵不过父母的多次说教才一次又一次地起诉离婚。见此情形,换做任何人也不忍心拆散一段美好的因缘,后来我跟他父母做了很久的思想工作,父母最后也想明白,不再逼迫男方离婚,双方最终冰释前嫌,和好如初。
还有一个当事人,在父母的撮合下,和男方相恋三年,但是在三年里,没有亲吻、拥抱,甚至没有牵过一次手。其实女方对男方根本没有任何感情,但神奇的是,在父母的强烈要求下,双方结婚了。婚后,正如所料双方过着“无性”生活,女方结婚两年仍是处子之身。后来女方在无意中发现,男方原来是同性恋。得知该消息后,无疑是晴天霹雳,女方一心想着离婚,但却遭到父母的反对,而所谓反对的理由仍是觉得男方比较老实,女人再婚不好找……最后,女方过来律所咨询我们,我们给女方分析,这样的婚姻没有任何意义,必须要离婚。在我们的劝说下,女方终于下定决心违背“父母”的命令,决定起诉离婚。最后的果是,女方解脱了,得以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很多时候,父母都是以关心孩子的名义,让自己的儿子(女儿)娶(嫁)给自己熟悉的人,原因就是两家人很熟悉,知道对方的为人和经济实力。但是,这对于婚姻生活来说,这些因素都是很表层的,父母帮你看对象,只会从为人和经济层面去考虑,可婚姻是一个复杂的关系,不是简简单单用所谓的为人和金钱就可以去衡量,追根溯源,感情永远是第一位的。
婚姻不是两个人的事,但婚姻却又是两个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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